信息公开指南

首页 > 信息公开指南

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
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忻州师范学院信息,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校,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教育部《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、教育部《关于公布<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>的通知》以及我省相关文件、会议精神和《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)》以及《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有关要求,编制本指南。

需要获取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组织和个人,建议先阅读本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,也可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领取。《指南》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。《指南》解释权归忻州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。

一、主动公开

(一)公开范围

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:

1、基本信息

2、招生考试信息

3、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

4、人事师资信息

5、教学质量信息

6、学生管理服务信息

7、学风建设信息

8、学位、学科信息

9、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

10、其他

(二)公开形式

学院对需要公开的信息,根据实际情况,通过会议、文件、简报、校园网、宣传公示栏、电子显示屏、校报、广播等便于师生和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。

(三)公开时限

属于学院应当公开范围的信息,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,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。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按其规定执行。

二、依申请公开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。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(一)受理机构

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忻州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

受理地址: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

受理时间:工作日9:00—11:00,14:30—16:30

联系电话:0350—3339000

电子邮件:xzsydyb@163.com

邮政编码:034000

(二)受理程序

1、提出申请

申请人申请公开学院信息,应填写《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单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单》)。《申请单》可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下载。申请人在填写申请单时,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2、申请方式

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我院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申请单》。书写有困难者可以口头申请。

(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单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学院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“学院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(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下载填写电子版《申请单》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、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(三)申请处理

1、学院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2、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信息,党委办公室(院长办公室)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构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学院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4、学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分别申请。

5、经审查后,属于不予公开的学院信息,学院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6、费用

学院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,按照学院所在地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院财务管理。
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。

监督部门:忻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

监督电话:0350—3339056

监督邮箱:jijianjiancha1104@163.com

地址: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

邮编:034000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
附件:忻州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单

二〇二二年十月